超现实主义是文学艺术惯用的表现手法之一,又叫艺术风格。根据我的阅读观察,风格这种东西跟作家性格气质一脉相承,比如同是陕西籍作家,路遥就写不出《怀念狼》,贾平凹也写不出《人生》。不过奇怪的是,有的作家居然也会中年变异,《活着》和《兄弟》就不太像同一个子宫的产物。有人说余华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余华了,但我们又何尝是昨日的我们。80年代,也许还有人以写诗为荣,如今,诗歌甚至在文学青年那里都已不再受宠。如果说当今社会是一本小说,那它的风格一定是功利现实主义,虽然每一行都让人不忍卒读,但是你听,外面的世界书声朗朗。事实上,我们需要这样一种超现实主义:它就像金庸的弹指神通,詹姆斯的阿凡达,时不时的扮演“搅局者”的角色,激起反思和创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