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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4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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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能给税收 “减减肥”?

余丰慧
 

财政部21日发布,一季度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23438.85亿元,同比增长32.4%,其中个人所得税实现收入2038.46亿元,同比增长37%,比去年同期增速加快15.7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8.7%。(4月21日 财政部网站)

一季度税收“开门红”是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反映,表明我国财力在增加,实力在增强,这不但给我国实行一系列民生工程、公益项目等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而且给发挥税收再分配功能提供了巨大空间。不过,在看到有益方面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税收的这种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会扭曲实体经济成果的合理分配格局,挤压实体、实业经营利润的空间,挫伤生产的积极性,扼杀经济发展的后劲,最终将不利于中国经济良性健康发展的好局面。而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我国的收入分配改革任重而道远。

一季度税收继续居高不下,说明我国应该加大收入分配改革的力度,继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增加劳动在生产要素分配中的比重。1~3月,从个人所得税分项目来看,工资薪金所得税同比增长36.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同比增长33.2%,劳动报酬所得税同比增长30%,增长速度都非常快。与此同时,我们注意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中,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10.7%,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17.9%,而工薪所得税、劳动报酬所得税增长竟然高达36.4%和30%,高出20多个百分点。这表明国家在分配中拿得太多,老百姓拿得太少。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我们把经济增长的拉动力转变到以内需消费为主上,这就要求实行刺激内需和消费的税收政策,而持续多年的税收高增长说明我国有大幅减税基础和空间。

目前,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们要走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为主线的收入分配改革路径,而且考虑到我国税收持续多年增长积累下来的雄厚基础,要尽快实施轻税薄赋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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