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晚,肥东县白龙镇费集村大路东组处国道桥下发生一起血案,一辆正在疾驰的轿车被人扔石块砸中,石块击碎车辆挡风玻璃后又砸到副驾驶位置,将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一位年轻母亲怀中的婴儿砸伤致死。(本报曾做报道)经过三天的缜密侦查,4月9日晚,肥东警方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罪将扔石块的初三学生谢某波拘留。
扫墓归途遭飞来横祸
4月7日凌晨1时40分,肥东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滁州市公安局合徐高速交警二大队的通报,4月6日晚20时许,合徐高速公路白龙镇费集路段有一婴儿在车上被人从高速桥上扔砖头,砸中头部,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现被害人的亲属在定远县永康合徐高速出口处。
肥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值班副大队长程忠和接到指令后立即带领侦查员、技术员、法医赶到定远县,会同先期到达的白龙派出所所长王冬东一同对停在该处的被损毁车辆进行勘察和开展调查。
经调查得知,陈某是死者夏某的母亲,驾车的邹某是陈某的姑父,都在山东枣庄做生意。清明节前夕,陈某带着孩子搭邹某的车回老家无为扫墓,案发当晚,他们在合肥亲戚处吃过晚饭后,驾车返回山东枣庄。
当他们行驶至位于肥东和定远县某一国道桥下时,站在桥上的三人中,有人扔下石块,酿出血案。
连夜侦查锁定国道桥
合徐高速是纵贯我省南北的高速交通要道,车流量大,车速快,高速行进的车辆一旦被桥上扔砖头打中,不仅会引发车毁人亡的危险,还可能会造成后续行进车辆连环撞击的灾难,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案发后,肥东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深夜赶至现场察看,展开侦破工作。
由于案发现场不明,查找第一现场成为破案的前提条件。为此侦技人员对两县相交的约十几座国道桥连夜排查。经过五个多小时的排查,民警终于在位于肥东县白龙镇费集村大路东组合徐高速G977公里的国道桥下发现零星碎砖块,与驾驶员所说基本相符,于是侦查员将此桥列为侦查的重点展开侦查。
五路出击学生成重点
该案发现场周围有六个自然村落,共约10000人口,而受害人被损毁的车辆里仅仅遗留下砸碎车前挡风玻璃的石块,调查摸排的任务十分繁重。
专案组封锁消息,五路出击,展开秘密侦查。第一路民警负责查清事发当晚路过该桥的人员构成情况;第二路民警在该桥布控,以便发现可疑情况;第三路民警到白龙镇费集村所辖学校和社区调查当晚可能路过该桥的学生和喜欢到该桥上玩耍的社会青年;第四路民警负责调查是否有类似案件,并进行串并;第五路民警则对周边类似桥梁进行侦查。
经过两天三夜连续工作,线索源源不断涌现,从该桥案发前后路过的均为当地上自习的学生和当地住户居民,且在该桥守候的侦查员发现有多名费集中学学生喜欢在放学时段在该桥逗留玩耍。于是专案组立即把费集中学的学生作为重点调查对象,并查清该校所有事发当晚在校上晚自习的五个班学生行踪。
初三学生酿出血案
随着调查的深入,可疑情况逐渐汇集到该校初三学生谢某波、谢某某、葛某某身上。三人当晚第三节课未上,谢某波上下学都会路过该桥,并且喜欢到该桥上玩耍。
经审讯,谢某波等人交待,4月6日晚8时许,谢某波伙同谢某某(15岁)、葛某某(15岁)到肥东县白龙镇费集村大路东组处国道桥上,分别用碎红砖头和石头击打国道桥下来往的车辆玩耍。
当邹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该国道桥下时,被桥上的谢某波扔下的石头击穿该车前挡风玻璃,击中副驾驶位上陈某怀中抱着的婴儿夏某的头部,导致夏某死亡。
目前,谢某波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罪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