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如何确保适龄儿童“有园上”、“上得起”,办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幼儿园?近日,合肥市物价、规划、教育等各大部门正在对《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进行最后征求意见的“投票”。一旦该办法通过,有望实现公办、民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种收费方式,满足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需要。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幼儿园入园问题越来越被关注。今年年初,有关部门已经要求合肥市各区(开发区)对本辖区内住宅小区已建(配建)幼儿园及办学等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过调查显示,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成为当务之急。
据介绍,此次合肥《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将建立健全合肥城区以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为主、农村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为主的建设机制,加快发展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逐年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同时,对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开发建设将实施统一规划、统一出让,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建设标准将按国家、省有关建筑设计标准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确保幼儿和教职工安全。
在收费问题上,将会采取公办幼儿园、普惠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三种档次,确保适龄儿童“有园上”、“上得起”,办有质量的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