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看村里有人在外面用这种方法骗钱,盖了房子,我就跟着学了。”这话出自40岁的老万。三年前,他先后多次用“偷梁换柱”的方式骗取了受害人陈某25万元货款后逃逸。近日,公安机关以诈骗罪将该案移送包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8年,37岁的老万从老家福建来到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寻找机会下手行骗。没多久,老万把自己伪装成供货商,在批发市场内结识了一个做冷冻“猪脚”生意的陈老板,老万决定下手。
为博取陈老板的信任,老万将他自制的一本供货单放在陈老板那儿,让陈老板记录下每次老万供给他“猪脚”的数量和金额,然后把单子的第二联交给他即可,达到一定金额再结账。陈老板觉得老万此举是对自己的信任,便放松了警惕。这看似对陈老板的“信任”之举,内里却大有“玄机”。原来,老万虽然将供货单放在陈老板那儿,但自己手边又留了一本。每次结账前,他都会用自己手上的这本供货单伪造出一份“新”账单,再模仿陈老板的笔迹签上陈老板的名字,然后趁陈老板不注意的时候,“偷梁换柱”,把真账单换成假的。骗局被戳穿后,老万逃走了。
拿着骗来的钱,老万回到老家,盖起了小洋楼,过上了悠闲的生活。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三年后的一天,老万在乘坐长途大巴的途中被警方抓获。老万不禁感叹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