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6岁的利辛县居民孙登峰,这辈子有一半时间生活在一起错案的阴影里。早在28年前,时为利辛县孙集区供销社职工的孙登峰因犯放火罪被判刑10年。服刑41个月后,孙登峰等四人被宣布无罪释放。和他一起涉罪被关押的另三名教师均落实政策恢复了工作。而孙登峰出狱后,并没有人通知他落实相关政策。
直到2010年6月29日,孙登峰才见到利辛县委办公室1986年关于恢复自己工作的文件。面对这份尘封长达24年的“关爱”,孙登峰不由放声痛哭。
谁该为自己这半生买单?手持一纸文件,孙登峰却四处求告无门。
涉嫌放火获刑10年,竟是冤屈一场!
1983年4月23日晚间,利辛县原孙集区委书记苏士明家厨房突然着火,后很快被扑灭。时值严打,当时这起并没有造成重大损失的火灾,被列为一起严重的刑事案件限期侦破。
时年28岁的孙登峰是孙集区供销社的一名职工。案发当天晚间,他和当地许永国等三名教师在一起喝酒。4月29日,孙登峰、许永国等四人被传唤拘押,一个月后,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10月3日,当地召开万人公审大会,孙登峰等拒不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自觉冤屈的孙登峰在被囚车拉着游街时大声呼号:“我是被冤屈的,判我十年,全当是当十年志愿兵了!”不久,孙登峰等四人被送到安徽白湖劳改农场服刑。四名服刑人员及其家属不断地申诉,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1986年5月6日,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以会议纪要形式做出三点意见:同意利辛县法院撤回原审判决,宣告四被告人无罪;建议公安部门继续侦破;建议纪检部门对有关违纪办案人员查清事实,适当给予政纪处分。1986年6月2日,利辛县法院宣布四被告无罪。
一纸文件尘封24年,叫他情何以堪?
一提起往事,孙登峰的妻子宋影禁不住泪流满面。当年孙登峰服刑时,她把一双年幼的儿女寄放在父母家,自己没日没夜地奔波申诉。据她介绍,当年仅往返的车旅费发票用粘起来足有1平方米那么大。
在被劳改的41个月里,孙登峰患上了风湿、类风湿、腰间盘突出等疾病,出狱后因病致穷,再加之居无定所,精神受到极大打击,被认定为精神类残疾。眼看着另三名同案犯教师很快由县教育局下发文件恢复了工作,补发了工资。孙登峰更是深感自卑,但是孙集供销社早在他出狱时就倒闭了,自己的落实政策问题该由谁来办理?
直到2010年6月29日,孙登峰忽然想起县里会不会已下过文件,而自己不知情呢?抱着这种侥幸的心理,孙登峰来到县档案馆,居然真的查找出了利辛县委办公室“利落办字(86)第024号”《关于同意恢复孙登峰同志工作的批复》文件。这份给县供销社的文件载明:“经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1986年9月24日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恢复孙登峰同志工作;恢复城镇户口及粮油供应;补发被捕期间的工资及公伤定期补助费。”这份文件下方注明抄送劳动局、公安局、民政局、孙集区委等共八个单位,恰恰就没有送给孙登峰阅知。
28年伤害谁来买单,他仍在苦苦奔波……
手捧这份迟来的文件,孙登峰找到县供销社。2010年9月3日,县供销社专门作出书面报告,认为“县委办公室文件应得到落实,但由于孙集供销社处于瘫痪状态,无资金积累,给其补发工资无法解决。”
就自己的政策落实问题,孙登峰请求补发28年来每月按1000元平均工资计算的工资及工伤补助费等共计33万元。同时解决一套经济适用房及近年来的医疗费用等。利辛县委书记梁栋先后将孙登峰的报告批转给县法院和县委政法委。
2011年4月19日,该县法院立案二庭负责人邵丽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她对孙登峰的遭遇深表同情,但是爱莫能助。她向记者出示了法院专门为此事形成的文件,认为应由县人事部门解决,由于没有确定的被告,此案无法立案。县委政法委负责人则批示:“请县社负责人安排做好工作。”
与此同时,孙登峰还找到了县长程修略,请求解决问题。据孙登峰介绍,程县长批转给江淮副县长。而江副县长则称,最多补助两万元。多了没地方出钱,因为全县信访基金每年一共才百余来万元。
截至2011年4月23日,这起因纵火罪获刑的冤案已整整走过了28个年头。当年风华正茂的孙登峰已是头发花白,疾病缠身,步履蹒跚。因原居住处年久失修成了危房,他和老伴有时寄住在孙集女儿家,有时就在租房于县城的儿子家搭伙。谁来为这28年的损害买单,孙登峰还在苦苦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