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本是让老百姓安心的活动板房工程,却由于身为副县长的朱家亚的严重不负责任,最终建成了群众的“揪心工程”。4月19日,安徽省凤台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朱家亚因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淮南市潘集区法院一审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10月至12月,朱家亚在负责采煤沉陷区800套活动板房工程建设期间,明知建设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顾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问题报告,不仅没有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还违反《安徽省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规定》,仍然向施工单位支付97%的工程款。后经阜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鉴定,该工程所用的金属夹心板不合格,不符合国家建材行业规定标准;根据有关会计事务所对800套住房的审计结论,有316套房未做地坪,587套房未做散水坡,104套房渗漏不能住人。此活动板房的质量问题引起当地群众强烈不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此外,朱家亚利用负责水利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便利条件,于2008年春节至2009年5月,收受凤台县城防堤加固工程项目经理、永幸河排灌站长、安徽省送变电公司凤台电厂项目部经理、凤台县杨村乡店集村支部书记等单位和个人11万元,并为他人牟取利益。
法院认为,朱家亚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钱款1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了国家公务员的形象;在负责承建民生工程中,没有尽到监督管理责任,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检察机关指控其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的罪名成立,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