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昨日11时许,省城步行街发生一起突发事件,两名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一名摆水果摊的孕妇发生纠纷。过程中,孕妇左手无名指被水果刀误伤。最终,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孕妇获得200元医药费。
受伤的孕妇名叫苏某,已怀孕两个半月,她告诉记者:“当天上午,我在步行街爱心献血屋旁的小巷口摆了一个小摊卖菠萝,两名城管人员走过来准备没收东西。他们开始夺我的菠萝、水果刀和凳子,还将菠萝撒了一地。”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当事的城管人员周某,周某告诉记者:“我们发现苏某摆摊,随即上前制止,苏某手上的伤是误伤。”目击者也证实了周某这一说法,一位过路的市民说:“双方在夺水果刀时把孕妇的手伤着了。”
在逍遥津派出所调解下,最后孕妇获得200元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