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消费者吃“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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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鼓励网企设冷静期制度
允许消费者吃“后悔药”

 

头脑一热从网上购买了商品,想退货却难上加难。这种局面有望得到改观。在12日举行的2011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高峰论坛上,商务部发布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鼓励网购企业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吃“后悔药”。

该规范明确规定,“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商务部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表示,这种要求有利于减少交易纠纷,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但这种制度并不适用于药品、生鲜、化妆品等属性特殊的商品。该规范还规定,“鼓励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平台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保证金用于消费者的交易损失赔付。保证金的金额、使用方式应事先向当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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