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持枪杀人案
主犯二审判死刑
据新华社电 4月13日,山东省高院在泰安公开开庭宣判上诉人刘建民、原审被告人刘建军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刘建军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刘建民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一、二审审理查明:2010年12月29日零时许,上诉人刘建民、原审被告人刘建军为实施报复,在德州市将被害人窦广东杀害。2011年1月4日,刘建军为逃避侦查和追捕,伙同其兄刘鲁民在泰安市军分区第一干休所持枪刀射击、砍杀前往调查案情的民警,致两位民警和一位协勤死亡,一民警轻伤。后在泰安市区交通要道先后劫持四辆汽车逃跑,并持枪射击、开车撞击目标车辆和追缉的警车,致一民警死亡,并致一人重伤,三人轻微伤。被围堵后,刘建军又开枪射击实施抓捕的民警,致一协勤重伤,并开枪打死已受伤的同案犯刘鲁民,后开枪自杀未遂,被当场抓获。此外,两人还犯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上海“染色”馒头
5名嫌疑人被拘
据新华社电 13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吊销了生产“染色”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代表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执法人员4月11日、12日现场抽取了上海盛禄食品公司分公司生产的高庄馒头等成品和原料共19个批次。经检测,其中4个批次成品中检出“柠檬黄”;两个批次成品中的甜蜜素含量超标。13日,上海市质监局依法吊销上海盛禄食品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连日来,上海警方对涉嫌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上海盛禄食品公司分公司法人代表叶维禄、销售经理徐剑明等5人依法刑事传唤。经审查,5人分别交代企业自2011年1月以来,违法生产、销售掺有违禁添加剂“柠檬黄”的“染色”馒头83716袋,共计334864只,价值20余万元。目前,警方已依法对5名嫌疑人予以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