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个是轮胎经营店的小老板,另一个则是世界500强企业米其林。要说这双方打起“擂”来,实在显得力量悬殊太大,但这一幕却又真实发生了。4月12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小老板遭世界500强起诉
据了解,今年1月,米其林集团总公司就将起诉书递交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诉称,小林所经营的轮胎门市部使用了米其林的商标及字号,侵犯了其注册商标权。据该公司称,在进驻中国市场后,该公司就在中国注册了“轮胎人图形”、“MICHELIN”、“米其林”等商标,均在有效期内。
去年9月,米其林公司在铜陵小林的轮胎销售店内发现其使用自己的企业字号和商标作为轮胎销售店的企业名称。
当了被告仍然稀里糊涂
庭审当天,小林对于米其林公司指出的侵权事实基本承认。不过,提及这个侵权的缘由,小林表示自己很委屈。“这个店是2002年从他人手中转来的。当时门市部的名称以及店招就是含有‘米其林’的名字,之后我们就沿用了这个字号。”直到去年9月,米其林公司的工作人员向铜陵工商部门举报小林的门市部名称侵权,小林才知道此事。“哪知道今年初就收到合肥法院的应诉通知书。”
是否再次维权尚不清楚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省城轮胎市场上,“米其林”的商标不在少数,其中不少销售轮胎及维修轮胎的店面,均打有“米其林”的招牌。而据了解,米其林公司近些年陆续在天津、广东、湖南等地都有维权官司,而且三次通过法院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此次诉讼应该是米其林公司在安徽的首次维权,至于是否会有进一步的维权行动,米其林的代理人则表示,这将取决于米其林公司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