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闯、敢试,失败了或免责
2011年4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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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闯、敢试,失败了或免责
我省拟出台地方法规为皖江发展保驾护航
记者 祝亮
 

在皖江示范区内,政府部门只要敢改革、敢创新、敢尝试,哪怕达不到预期效果,只要不违法违纪都可以减免行政责任。记者昨日从省有关部门获悉,《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有望年内出台。

只要敢闯,不要怕失败!

只要敢闯,不要怕失败!草案规定,示范区建设应当采取促进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鼓励先行先试。

而且,示范区内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省直管集中区管理机构在推进示范区建设中,因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未达到预期效果,只要决策和实施程序符合规定;个人和所在单位没有牟取私利;未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可以减轻,甚至免除行政责任。

“飞地经济”写入法规草案

草案规定,示范区内开发园区应当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创新合作方式,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沿海、沿江地区的合作,可以采取“飞地经济”等多种模式,开展园区合作共建。

“飞地经济”是指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双方政府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把“飞出地”方的资金和项目放到行政上互不隶属的“飞入地”方的工业基地,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配等合作机制,从而实现互利共赢的持续或跨越发展的经济模式。

示范区内将实现免费通存通兑

草案规定,我省将支持示范区按照国家规定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担保风险基金、未上市股权交易所,扶持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企业和新型金融服务组织,推进示范区内免费通存通兑。支持设立服务示范区发展的地方金融机构,支持银行、企业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据有关专家介绍,通存通兑是指某一个银行在某一个范围内,一个服务网点(储蓄所)开出的存单,可以在任何一个服务网点兑现现金,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非公资本可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今后,示范区内的公共事业或将打破国有资本“一统天下”的局面。草案规定,放宽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领域和行业限制,引导非公资本以参股、合资合作、独资等方式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对外省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转移到示范区内落户的,有效期内不再重新认定。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注册条件,允许企业经营范围按大类申请核定。改革企业登记管理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示范区税费和价格政策将“开小灶”

如何吸引更多的投资,带来更大的发展,自然离不开更加优惠的税费和价格政策。根据草案内容,省政府将制定有利于示范区建设的税费和价格政策,制定合作共建园区优惠政策。在规划建设期间,省直管集中区和集中示范园区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但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除外。

与此同时,示范区内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将与承接产业转移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免费查询服务。示范区内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新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依法处理投资者和企业对行政执法的投诉监督,严肃查处损害投资环境的违法行为。

行政审批权将下放到“极致”

草案还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外,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不宜下放的,按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委托省直管集中区管理机构,或者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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