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是合肥市养殖业生产方式“由分散到集中”、经营方式“由粗放到集约”、养殖规模“由小到大”、动防体系“由缺失到健全”、安全监管“由点到面”、行政执法“由分到合”历史性转变的五年。“十二五”(2011-2015年),是合肥市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承接产业转移实现养殖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十二五”养殖业发展规划,对于促进新时期合肥养殖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由畜牧水产大市向畜牧水产强市的跨越具有重大意义。
主要指标
●在保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养殖业一产产值达200亿元,年均增长12.3%。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
●肉、蛋、奶、水产品总产量分别达到60万吨、15万吨、25万吨和18万吨,年均分别增长9.6%、2%、22.1%和7.8%。优质畜水产品占90%以上。
●出栏生猪400万头、出栏家禽2亿只、存栏奶牛7万头。
●年存栏种猪35万头,种禽230万套,水产苗种年产量达30亿尾。良种供应率达90%以上。
●年屠宰加工生猪能力达到700万头、家禽3.5亿只、乳品40万吨、水产品2万吨、饲料260万吨。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建成首个全省无规定动物疫病示范区,加强和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100%,规模养殖场官方兽医监管率达100%,畜禽产地检疫率达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有效保障,规模养殖场(小区)建立起完善的生产、用药、用料、销售记录,健全畜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全年畜水产品抽检平均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地产生猪“瘦肉精”检出率为零,屠宰检疫率达100%,杜绝“病害肉”、“未检肉”上市。
发展重点
“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健全良种繁育体系、标准化养殖体系、畜水产品加工体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五大体系”。
(一)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1、良种猪繁育
瘦肉型猪原种场新建、改扩建。强化合肥在全省种猪业的龙头地位。
地方良种猪原种场新建。在肥东县新建一个定远黑猪保种场,存栏母猪150头以上,公猪10头以上(含6个家系)。2015年,具备年供应定远黑猪种猪1500头的能力,满足合肥市及周边地区对定远黑猪种猪的需求。
种猪扩繁场新建、改扩建。在三县新建或改扩建种猪扩繁场8~10家。2015年,全市父母代种猪年供种能力达到20万头。
父母代猪场新建、改扩建。在三县新建或改扩建大型父母代种猪场20~30家。2015年,全市商品代仔猪年供应能力达到500万头。
种猪场技术升级。在全市选择20~30家基础较好的种猪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升级,通过示范,带动种猪企业技术升级。
2、种禽繁育
高代次种禽场建设。新建或改扩建优质肉鸡育种场1~2个,并具备开展新品种培育的硬件设施。
父母代禽场建设。选择养殖基础好的肉鸡父母代场3~5个,实现硬件升级改造,引进现代种禽饲养管理技术;选择养殖基础好的蛋鸡父母代场1~2个,实现硬件升级改造,引进现代种禽饲养管理技术。
3、奶牛良种繁育
高产奶牛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通过引进、扩繁和选育,在三县建立良种奶牛繁育基地,实现高产奶牛核心群1万头。
4、渔业苗种繁育
水产苗种繁育基地建设。重点建设龙虾、河蟹、黄鳝、鳜鱼、泥鳅等名优水产苗种生产基地,提升水产苗种综合生产能力。2015年,新建或扩建市级水产良种场10个、省级2个、国家级1个,水产苗种年生产、供应能力达到38亿尾。
(二)标准化养殖体系建设
1、商品猪养殖
商品猪场(小区)新建、改扩建。在三县新建或改扩建年出栏5000头以上商品猪场(小区)100~150家,万头以上商品猪场(小区)30-50家。通过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和粪污处理技术升级,2015年,全部规模猪场均能实现安全生产,并能通过环保认证,实现高效、安全、环保养猪。
2、商品禽养殖
标准化商品肉鸡场建设。2015年,大型标准化商品肉鸡场年出栏肉鸡超过6000万只。同时,促进合肥经济圈其他地区建成一批大型标准化商品肉鸡场(小区),成为加工企业稳固的原料基地。
发展商品肉鸡和蛋鸡规模养殖户。2015年,商品肉鸡规模养殖户达到5000户,年出栏肉鸡1亿只;商品蛋鸡规模养殖户达到1000户,年存栏蛋鸡200万只,年产蛋4万吨。
发展商品水禽规模养殖户。2015年,商品水禽规模养殖户达到2000户,年出栏肉鸭3500万只,出栏肉鹅500万只。
3、奶牛养殖
采取建设大型现代化奶牛场、适度规模养殖场(小区)等多种方式,使合肥及合肥经济圈其他地区奶牛存栏能力实现快速增长。加快饲草、饲料生产,在养牛集中地区的农村推广饲用玉米、黑麦草、皖草2号、甜高粱等优质牧草种植,扩大优质牧草和青贮饲料的种植面积。
4、渔业养殖
2015年,全市新建、扩建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龙虾养殖基地150个、河蟹养殖基地50个、泥鳅养殖基地10个、甲鱼养殖基地10个,网箱黄鳝养殖基地150个。鼓励引导其它特色水产养殖基地建设。
(三)畜水产品加工体系建设
1、生猪产品加工
在扩大生猪屠宰加工能力的同时,努力提高深加工猪肉产品比重,加强猪肉深加工产品的研发,努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
2、肉禽产品加工
引进禽肉产品深加工项目,扩大肉禽深加工生产能力,促进现有肉禽屠宰加工能力与深加工能力相匹配。
3、乳品加工
以现有乳品加工龙头企业为基础,建成以巴氏奶、常温奶为主,奶饮料和保健乳制品为辅助的加工体系;把合肥打造成区域性乳制品加工、物流、销售中心。
4、水产品加工
新建或改扩建规模水产品加工企业5家,将水产品深加工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0%。
(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建成一个集家禽、生猪、牛羊肉、冷鲜(冻)产品为一体的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报验站,完成合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建成3个县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加强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区域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乡镇(街道)动防办建设,形成设备齐全、功能完善,指挥灵活、运转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制订实施养殖业生产及产品加工技术标准,建立产品质量可追踪体系。加快无公害养殖基地建设工作步伐,扩大无公害养殖产品认证规模。无公害畜水产品产地认定每年新增15家以上。
推进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以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对养殖过程、产品质量和生产环境进行检测监督;建立健全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测制度。
围绕“养殖、屠宰、加工、经营和外来报验”五大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全程质量一体化监管和系统化管理,不断提高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