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针对今年4月6日发生的一起混凝土搅拌车与电瓶车碰撞,致人死亡事故,合肥市建委日前通报处理情况:肇事混凝土车所属企业被罚停业整顿15天,期间不得进行混凝土生产、销售;解雇该混凝土车驾驶员,全市其他砼企业禁止雇用。
今年4月6日,安徽省高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皖A31012混凝土搅拌车,在淝河镇兴平路与一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电瓶车驾驶员死亡。据交警部门对事故的初步认定,肇事的驾驶员徐尧尧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
根据有关规定,合肥市建委日前对该起事故作出处理决定,责令安徽省高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停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整顿15天,停业整顿期间,不得进行混凝土的生产、销售行为。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记不良行为一次,全行业通报,取消该企业2011年各类评优评先资格。责成包河区住建局扣除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分30分,将扣分情况书面告知该企业;并指派专人驻点督促落实停产整顿工作。
此外,责令该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立即对驾驶员徐尧尧做出解雇处理,全市其他砼企业禁止雇用。同时,建议交警部门吊销徐尧尧驾驶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