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星报连续报道了合肥警方的两条新闻,很引人注目。一条是合肥新添75辆新型流动警务车,可开进大街小巷“招手停”,随时就地办理暂住证、二代证;一条是合肥削减三分之一派出所,由58个整合成39个,社区民警由原来的600人增至900人。两项举措同步实施,既方便了百姓,又提高了效率,确实是很到位、很给力!(本报7日、8日报道)
长期以来,合肥警方给人的印象是一个不甘寂寞、特别能战斗的团队。追缉逃犯的“砺剑行动”,打击“黄赌黑”的“狂风行动”,确保平安的“春雷行动”,以及“整治抢扒”、“整治酒驾”等等,高招频出,效果颇佳。一个机关、一个团队,就是要有这种活力,这种创新,才能真正转变职能,服务社会,取信于民。
现在我们有些单位和部门,往往就是缺乏这种雷厉风行的变革精神。“十年一贯制”,墨守陈旧,任凭外部世界“风吹浪打”,自己却依然“闲庭信步”。日前笔者去省城三孝口邮局寄信,下午六点,说是下班了,关门大吉。窗口服务行业,与机关“同步”作息时间,妥否?不敢苟同。也许“制度”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制度”是为人服务的,如果社会有这种需求,“制度”就应该应运而变,否则怎能谈得上服务大局、便利民生呢?!特别是一些带垄断性的行业和部门,不改变“一家独大”、“一家独霸”的作风,是不能从根本上转变服务职能的。这里,引进一些竞争机制,革新体制,是非常必要的。
当然,任何一种变革都不是轻而易举的,总要经过一番“阵痛”。三分之一派出所削减了,900位民警下社区,涉及到大规模的岗位调换,人员安排,容易吗?但是,只要有利于百姓,有利于民生,痛下决心,立马行动。这种胆略,这种作风,是值得赞赏,值得效仿的!
春天来了,万木萌生,真诚希望那些关在深闺里的人们打开窗户,感受一番新鲜气息,冲击一下惯性思维,该变的变,该行动的赶快行动吧!
(作者为省城某都市报原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