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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燃油附加费上调

记者 王玉
 

星报讯 紧跟着汽、柴油价格的上涨,从今日开始,航班的燃油附加费也将上调。

昨日各航空公司纷纷下发通告,2011年4月8日零时起(出票日期),燃油附加费征收启用新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征收6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征收110元。按照规定,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60元。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

据合肥机场售票中心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4月8日零时前已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同时,出票日期在4月8日零时之前的客票,在8日(含)之后改签乘机,也不需补收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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