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焦炭期货合约的批复》,同意大商所上市焦炭期货合约,并指出焦炭期货合约的具体挂牌时间由大商所根据市场状况及各项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确定。业内人士预计,从大商所相关工作安排来看,本月中旬推出焦炭期货可能性较大。
业内人士表示,焦炭期货的上市,将为上游的炼焦煤生产企业、中间的焦炭生产企业、下游的钢铁等用户企业和贸易商提供新的避险工具,将有利于焦炭市场的规范健康平稳发展。焦炭期货即将上市标志着我国大宗商品期货市场的交易品种日渐丰富,更能发挥商品期货市场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
大商所总经理刘兴强表示,焦炭期货“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第一,未来焦炭现货市场规模将会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第二,焦炭产业结构将不断优化,市场主体参与程度将会越来越高;第三,钢铁企业将利用焦炭期货实现上下游的双向保值;最后,煤炭相关企业可以利用焦炭期货市场进行替代保值。 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