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下午,从江苏连云港到安徽五河的高速公路上,一辆五河法院警车和一辆被执行的重型自卸车正在归途中,不想一出跟踪、堵截、反堵截的惊险“大戏”随后展开……
起因:垫资买车后欠款却杳无音讯
被执行的重型货车车主是五河县人邓某,2010年4月9日,他请一汽车运输公司垫资10.469万元,购买了一辆重型自卸车,签字按指印的欠条注明:壹个月内还齐,过期之日起按照月利2.5%承担所欠利息,承担一切催款、要款费用,并同意所有争议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解决。欠条到期后,邓某并没有如约偿还欠款。
多次催要无果后,汽运公司发现,邓某夫妻婚姻出现了问题,车主虽然是邓某,车辆却实际被其妻子控制,遂于2010年11月11日将邓某夫妻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归还借款本息12万余元。
当年12月14日,五河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出判决,支持了原告汽运公司的诉请。但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并没有自动履行自己的义务。2011年2月,案件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法院裁定:查封车主为邓某、实际控制人为邓妻、挂靠在汽运公司名下的重型自卸车。
过程:连云港扣车后立即赶回五河
执行工作并不顺利。虽然知道重型自卸车由邓妻掌控,但车却并不在五河本地。经过调查,原来车一买来,就到江苏各工地上去“打工”,邓某夫妻感情出现变故后,邓妻迅速控制了车辆,具体在何地邓某也不知情。通过交警部门用车牌号查询,也是一无所获,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3月29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找到案件执行人员,拿出了他们夜间拍摄的车辆照片,称自卸车在连云港市一工地上。次日,五河法院由执行局副局长带队的4名工作人员,驱车300多公里,赶到目的地,与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取得联系,获得通力支持。经研究,在车辆停车处夜间执行遭遇阻挠的可能性较大,决定改天到围堰工地执行。
3月31日上午,五河法院执行人员会同连云区法院法警,赶到工地携手执行查封。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守候,终于发现了目标——改挂了河南牌照北奔牌重型自卸车。叫停车辆,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司机无奈地签了字,下了车。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执行干警决定在兄弟法院干警的护送下,立即将目标车开上高速公路,力求尽快赶回五河。
惊险:高速上演绎反堵截惊险“大戏”
3月31日下午2时许,法院警车刚下高速,就接到自卸车上人员紧急电话,说有一辆连云港牌照的出租车,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不离不弃,肯定是被人跟踪了!
事不宜迟,执行人员飞车赶往当地的双沟派出所请求帮助。等赶回高速出口时,却发现一辆轿车、商务车已赶到出口处附近,下来10多个小青年四处游荡。从其谈话中得知,他们将要拦截一辆河南牌照的自卸车!
紧急磋商后,驻地的交警、当地的治安联防队员赶来支援,对可疑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在其中一人身上查获一把管制刀具,在车辆后备箱里查出多把棒球棍。执法人员对可疑车辆及人员采取措施,将他们带离现场,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这为被执行车辆的安全“转场”创造了必要条件。
结果:神秘跟踪人终现身放弃“干扰”
事情并未完结!当重型自卸车驶出高速公路出口,与执行车辆以及五河法院赶去支援车辆会合时,一直从连云港市跟踪而来的车辆赶了上来,拦在了自卸车前,神秘的跟踪人现身了,果然是案件当事人。
该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程序、车辆牌照、执法管辖权等提出种种问题,意图阻止涉案车辆离去。五河法院干警一一出示了相关法律文件,强调法律的严肃性以及暴力抗法的严重后果,希望当事人配合执法。慑于法律的威严,神秘的跟踪人最终放弃了无谓的“干扰”。5时40分,重型自卸车在几辆法院警车的护送下,安全到达五河停车场,为案件的顺利执结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