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记者 张发平) 近日,巢湖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全市房地产市场提出六点调控意见。新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前,严禁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明码标价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
该市要求各级房产部门要对所有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对已取得预售许可但尚未开盘的或已达到预售条件而未申请预售许可的,要责令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公开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之前,严禁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须在10日内一次性明码标价公开全部房源对外销售,现场销售进度须与网上房地产信息一致。
新规特别强调,严禁捂盘惜售等违规行为,对取得预售许可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公开销售的,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转为现房销售。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清理整顿,严格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经营行为,取缔、打击违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