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派出所社区民警、社区居委工作人员、外管员、小区保安多次上门对你户进行实有人口摸查登记及计生、治安、消防检查,均无人在家,请你见到该通知后速到社区居委登记有关资料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警方将列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重大嫌疑住户’。”据报道,这是广州南石头派出所给某些居民发出的“敬告”。(见昨天《羊城晚报 》)
这样的“敬告”,着实令人难以置信。未登记备案,便将列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重大嫌疑,那未开口辩护,就该算是默认,该认定为违法犯罪了。不需屈打成招,恫吓之下,默认便已成招。这哪里是什么敬告,分明就是警告呀。
执法机构与黑社会 的本质区别,就是后者以恫吓、暴力为能事,而前者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失去了法律依据的警告,非但不能保一方平安,反而是对民众的实质性伤害,是粗暴执法的极端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