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省城一抄表员嫌工资不高,便找人刻了一个“合肥市供电公司”的印章,对用电户谎称办理“挂预存”业务:即预缴一年用电费的一半,算做下一年全年的电费;为了获取更多的不义之财,他还以帮用户代理缴费为由骗取用户大量钱财。近日,犯罪嫌疑人范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瑶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0年4月份,范某被劳务公司派遣到合肥供电公司工作,从事抄表、催送断电员工作。范某工资不是很高,但是虚荣心很强,平时的花销很大,并且还租了个小轿车供自己使用,导致每个月的工资入不敷出。为了不在朋友面前有失体面,范某想出了赚钱的“好法子”,即利用职务之便对用电户进行诈骗。
为了让人相信自己,第一步范某便找人制作了一个“合肥市供电公司”的假公章。同年9月份,范某在兴华苑小区找到一家超市,谎称供电公司有“挂预存”业务,受害人信以为真,于是交了4000元,范某开具了收条,并盖上假公章。之后,范某胆子越来越大,短短不到两个月,又以此方法诈骗四位用电户1万余元。
同时,范某还以帮助用电户代缴电费为由,骗取元一名城小区十余户居民现金近万元,所有骗的钱全部被范某个人挥霍。
2010年12月1日,多次行骗之后范某的行为终于被公司察觉,次日被刑事拘留。今年1月5日,范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瑶海区检察院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