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两大“水缸”保护区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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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两大“水缸”保护区划定
210平方公里保护区内将建“无人区”
蔡桂林 记者 徐涛 李皖婷
 

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规划局获悉,《合肥市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水源保护区规划控制导则(讨论稿)》已正式出台。合肥要建210平方公里的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将实现无人居住。

保护区将达210平方公里

《导则》中确定,“大水缸”的控制范围为两大水库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和对水源地环境密切相关的准保护区、城市建设区,总面积约21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为:蜀山干渠——长江西路——西二环路——北二环路——蒙城北路——滁河干渠合围的范围。

一级保护区范围为董铺水库30米高程以下,面积约21.90平方公里;大房郢水库29.7米高程以下区域,面积约18.2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分为董铺水库和大房郢水库保护区范围,保护区范围总面积约121.91平方公里。准保护区范围则为滁河干渠以南,三十岗乡、大杨镇、岗集镇的镇区范围,总面积约28.94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区为长江西路——西二环路——北二环路——蒙城路与水源保护区界线围合的范围,包括蜀山产业园、井岗镇、科学岛和电厂片区。总面积约19.01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内居民要迁出

《导则》明确,一级保护区为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与水源保护无关的一切项目。二级保护区为严格控制区,除道路、送(输)电、水利等基础工程和供电、供水等设施外,不得新、改、扩建其他有污染物排放的项目,而二级保护内的居民也将全部迁出。靠近一级保护区200米的范围,水源涵养林和湿地覆盖率需达到95%以上。

记者从《导则》中了解到,准保护区为限制建设区,不得新、改、扩建二、三类工业类项目,不得设置露天堆场。其他类型项目市政管网配套设施须健全、不排放工业废水、固体废物。

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为引导建设区,建设用地应按照环境敏感区域的环保准入标准审批,建设项目需符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星级或以上标准要求;区域内市政管网应配套健全,小区、工厂、单位等应建立初期雨水处理系统。

巢湖今年有望不“流感”

蓝藻大规模爆发可能性不大

又讯(记者 刘甜甜) “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昨天下午,环保部率安徽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考核组在肥考察时,合肥市市长吴存荣向考核组专门介绍了该市的治污法宝:采用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的方式,巢湖水质已经一年比一年好了。

在巢湖岸边,考核组一行最关心的就是气温回升后,蓝藻是否也会“蓄势待发”。吴存荣解释,巢湖实现“全截污”后,蓝藻基本不具备大规模爆发的可能性了。而且,滨湖新区正采用STCC技术净化水质、去除蓝藻,采用截源头、修建初期雨水调蓄池和净化设施等,对上游污水和初期雨水进行深度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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