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出新规定,各市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应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为重要内容之一编入其中,已完成总规编制的,也应制定地下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定,全省各市应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准备和正在编制新一轮总体规划的城市应当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作为总体规划的内容之一,已经编制完成新一轮总体规划的城市应当制定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此外,该厅要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具有前瞻性,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地下车库、地下交通、应急防灾、人民防空和国防建设等需要,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