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怀远一村民威胁举报他人私藏炸药开山,要求给10万元封口费。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10年6月7日晚上,怀远县马城镇张湾村村民张某某将一封信送到村里曾开过石料厂的成某某家,张某某在信中以举报成某某私藏炸药开山相要挟,要求其拿10万元封口。次日,成某某报案。
本案庭审中,怀远县矿产管理办公室开具的证明证实,张某某于2010年6月到怀远县国土局矿产管理办公室举报成某某无证开采、私制炸药等,该局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后发现,成某某的石料厂已经停产很长时间,不存在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
怀远县法院一审以被告人张某某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但系犯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