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淮南市1994年出生的犯罪嫌疑人小王自幼性格顽劣,偷盗成性,不服从家人管教,其父与三伯曾提出申请,要求公安机关对其依法处理。公安机关于2010年11月8日将该案移送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期间,家人提出对小王的行为给予谅解,鉴于小王系初犯,又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小王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期间,小王又两次盗窃。无奈之下,其父近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儿子的刑事责任。
目前,检察院已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