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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我这事当教训,装潢你要擦亮眼”
消费者与东方家园发生装修纠纷,协调半年没结果
记者 刘欢
 

“这不是钱的问题,装修让我烦透了心,真的受不了了。”日前合肥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诉说她家去年装修的房子,被东方家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给“毁”了。她向记者提供的材料中,列出了装修后出现的几大问题。

搬进新家过年的愿望泡汤

“自打装修后,我只偶然去施工现场看了一眼,没想到装好以后,我完全失望了。地板多处空鼓,走在上面咚咚响,缝隙的地方还钉了钉子。吊顶、墙面等多处开裂、划痕,吊顶的防火层都没刷……”张女士说,她家的房子在新站区银河新城,去年夏天装修,合同规定当年8月24日交付。她本打算搬进去过年的,可施工方却拖到去年11月,装修后的房子还令她非常不满,于是拒绝验收。

张女士说,装修一结束,她就与施工方——东方家园交涉。由于急着在年前入住,张女士向东方家园提出了3000元赔偿结束纠纷,再找人重新铺地板,但被东方家园拒绝。“一开始他们只给两瓶地板油,几次交涉后他们只愿意给1500元,给我出了证明说年后解决,但我们没住进去。”

顾客:他们承认问题,就是不诚心解决

张女士说,去年11月以后,她多次与东方家园交涉无果。今年3·15期间,东方家园却主动提出5000元赔偿。张女士考虑自己各项实际损失,向其索要2万元赔偿,后让步至1.5万元赔偿。东方家园不同意。

“他们承认有问题,就是不诚心解决,不然也不会拖了半年还没解决问题,我真的受不了了。”张女士称。

3月23日,张女士向消协投诉了东方家园,协商解决问题。“东方家园称赔我们1万元,我老公说不行。现在已经不是钱的问题,就拿地板来说,弄成那样,以后出了问题,就不能再用了。我要把这事当教材,告知要装潢的人别再上这样的当。”

东方家园:赔偿8000元,该修的修

3月25日,记者电话联系了合肥东方家园建材市场的吴经理。他说,“不是没有处理,而是跟这个顾客沟通很困难,无法达成一致。我们有问题,但要按照法律规定来解决问题,该修的修,该赔的赔,消费者不能漫天要价。”

吴经理称,去年不同意张女士要求3000元赔偿的原因是,这样的赔偿方式没有经过检查、维修、赔偿的正常渠道。而在3·15期间,公司主动提出5000元赔偿,却与张女士1.5万元的赔偿要求差距较大。

“地板坏了可以修,不能坏了几片,就要换掉所有地板。”吴经理认为张女士的要求尺度过大,公司无法接受,而张女士处理问题的方式也令他不满。

对于消协的协调结果,吴经理的说法与张女士有所出入,赔偿金额不是1万元,而是由开始的5000元赔偿,让步到8000元。由于在保修期内,东方家园可以为张女士家进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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