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驾驶轿车跨省连环抢劫
城里娃 “结对”留守娃
货车溜坡挤死“主人”
27岁小伙竟是个“骗中骗”
流窜全国专盗手提电脑
宿松高岭乡打造“幸福强镇”
又是亚硝酸盐作祟
持假证酒驾上高速车翻人亡
3上一篇 2011年3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持假证酒驾上高速车翻人亡
造成一死一伤 经查,假证是6年前买的
黄殿冰 记者 胡昊
 

星报讯 3月25日下午6时许,京台高速公路合徐段定远县境内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红色QQ轿车撞到右侧护栏,猛烈的撞击使车辆翻转,最后四轮朝天横在行车道上,导致车上两人一死一伤。滁州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驾驶员杨某某不仅一身酒味,所持驾驶证件竟然也是伪造的。

经民警调查,驾驶员杨某某,乘客钱某两人均为涡阳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当天下午3点多两人从涡阳出发,从蒙城上高速公路赶往合肥办事。杨某某当天中午和朋友吃饭时喝了三四两白酒,车子先由钱某驾驶,两个小时后,钱某感觉有些疲惫,在服务区停车休息10分钟后,车子由杨某某驾驶,车辆行驶到京台高速合徐段定远县境内960KM附近时,杨某某发生错觉,随后车辆失控撞到路边护栏翻倒。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钱某被甩出车外,当场死亡,杨某某全身多处受伤。

据杨某某事后交代,他所持的假驾驶证是2005年花200元钱买来的,今年刚报名考驾照,没想到证没到手,就发生事故了。无证酒后驾车,造成亡人交通事故,依据相关法律,当事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感言:如今躺在医院病床上的杨某某备受煎熬,身体的伤痛可以医治,心理的压力何药可医?今后将如何面对死者的家属?如何面对自己的亲人?开车的朋友们,引以为戒啊!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