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完全使用间接证据作为定案依据的案件……今天,我要彻底颠覆一审判决……”庭审中,对于检察机关所出示的证据,韩某某的辩护律师不仅认为大部分证据不应当作为证据使用,而且违法。而对于赔偿的要求,韩某某则表示:“我是此案中的最大受害人,哪有受害人赔偿受害人的道理!”昨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审理了合肥栢景湾爆炸案。
现场:他在法庭上依然很“放松”
昨日上午8时40分左右,合肥中院法庭大门口便聚集大批旁听者。
8时50分左右,法官、检察员及辩护人等全部到位就坐。9时,在审判长即将宣布开庭之时,9名刑事附带民事原告及两名代理律师匆匆赶到。点名完毕后,审判长宣布开庭。
在审判长讯问时,韩某某仍坐在被告席上进行回答。见此,审判长提醒:“在回答法庭问题时,要站起来,明白吗?”“明白。”韩大声回答,并立即站起身来。随后,在回答问题时,韩均很自觉地站起来,但其用双手撑住身体,头不断来回晃动,一条腿则悬空,不断前后摆动,显示出不在乎的样子。
讯问:短信内容与本案有关系吗?
庭审中,检察员指出,韩某某因为手机内的暧昧视频被妻子发现后,导致双方发生争吵。随后,韩将自己反锁在家中,并给妻子及姐姐发送了相关的绝笔短信。后韩拔掉了家中的燃气软管,释放大量天然气,并进行了引爆。而韩某某则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自杀的倾向,他是在厕所内点烟时引爆了燃气,因此他也是受害人。对于检察员的讯问,韩进行了针锋相对的回答。
检察员:爆炸前,你为何与妻子争吵?是不是因为你手机里的一段暧昧视频?
韩某某:争吵是因为接小孩的问题,没有手机视频。
检察员:争吵后是否反锁了大门?你妻子为何打电话打不通,又开不了门?
韩某某:是的,当时我睡觉了,手机关机了。
检察员:有没有用手机给你的姐姐及妻子发短信?发的什么内容?
韩某某:有,内容记不清楚了,当时是随意发的。
检察员:你发绝笔短信应该是很慎重的,现在说记不清了,这你能说得过去吗?
韩某某:能说得过去。当时就是很随意发的。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呢?
被告:哪有受害人赔偿受害人的
庭审中,到场的9名业主及两名刑事附带民事代理人中,仅有1人对民事赔偿部分提出了上诉,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存在技术问题,请求二审法院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而对于民事赔偿部分,韩某某则表示:“我是爆炸中最大的受害人,哪有受害人赔偿受害人的。”并当庭表示拒绝法庭的民事调解。
“对天然气泄漏的原因,在公安阶段被认定为‘释放家中天然气意图自杀’,在检察阶段被认定为‘到厨房拔掉天然气管道单嘴阀和天然气灶具之间连接的软管’,在法院阶段被判定为‘将天然气管道单嘴阀和天然气灶具之间连接的软管分离而造成天然气大量释放’。一个阶段一个样,每个办案机构都别出心裁。指控上诉人破坏软管,上诉人需要看到证据,否则,上诉人不服!” 韩表示,在本案中,出现了没有直接证据仅凭想象推定上诉人实施犯罪行为的错误判决。因此,其要求重新鉴定,要求排除非法鉴定证据。同时,请求法院判定报警器供应商及相关责任方共同承担受损邻居的损失。
辩护人:我要彻底颠覆一审判决
“尽管我们已经预料到具有地方色彩的判决结果,但是,一审判决结论还是让辩护人感到了困惑。”庭审中,韩某某的辩护人首先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辩护人今天将专注致力于对上述证据和结论的分析,以彻底颠覆法院在没有穷尽排除矛盾和疑问的情况下,依据间接证据甚至非法证据推定被告人有罪的判决结论。”
“《分析鉴定报告》鉴定人之一的顾某,是合肥燃气集团聘请的“发展与专项规划评审会”项目负责人。但是,合肥燃气集团是天然气爆炸事故责任方、当事人,则是不争的事实。这种由合肥燃气集团聘请的专家,又被司法机关聘请为鉴定人,继而为合肥燃气集团监管运行的天然气爆炸案件出具鉴定,当然属于与本案具有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法定回避情形。”辩护人指出,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其所做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辩护人同时指出,鉴于本案属于完全使用间接证据推定有罪的特殊案件,辩护人任职事务所专门邀请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大学的教授对本案进行了专题研讨论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其结论是:本案不具备完全运用间接证据推定被告人实施具体犯罪行为的法定条件。建议对本案唯一物证灶具软管进行鉴定。同时,应当聘请更具权威的专家鉴定人对该《分析鉴定报告》进行重新鉴定。
被告家人:如果判决离奇还会继续上诉
庭审现场韩某某的家人早早就来到了旁听席。一番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韩某某的母亲离开旁听席来到了法庭之外。“我儿子绝对是无辜的,一审的判决很是离奇,简直让人看不懂。他们都在胡说八道,法院竟然会采信,我相信二审中院一定会很公平公正的,一定会还我儿子一个清白。”韩某某的母亲告诉记者,儿子目前的身体状况没有什么好转,还是很差,自己一直都没有看到儿子,一审结束后这也是她第一次看到。
庭审结束后,韩某某家人走出了法庭,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庭审整个过程来看,韩某某及律师提出了很多质疑,而且有理有据,相反公诉一方还是一审时的那些观点,不符合逻辑的推理,漏洞百出。“我们相信经过二审,整个事情一定会水落石出的。”与此同时,韩某某的家人也表示,相信中院很公平公正,但是如果还是出现了离奇判决,他们还会继续上诉。
业主:希望赔偿合理,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昨日庭审中,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直系亲属桂先生也来到了庭审现场,相比一审时的愤怒,昨日桂先生显得相当平静,只是坐在原告位置听着、看着。
桂先生表示,虽然一审判决已经出来,自己也没有再提出上诉,但是这并不表明自己就对此事不再关注,也不能表明自己认可一审判决,只是不想再花费更多的精力在这上面。其表示自己此次前来的目的首先就是了解爆炸的真正原因,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此予以高度重视,不要再让类似的事件发生。另外,桂先生还希望自己的经济损失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与桂先生一样,王先生也来到了庭审现场,对于韩某某的行为,王先生表示很难理解:“ 与其花个100万元请律师打官司,还不如就拿这些钱对这些受害的邻居做些赔偿。”
王先生说,花这么多钱请律师,无非就是要顽抗到底,推卸责任,但是事实就摆在这里,不承认是不行的。“仅从和谐社会的角度来说,你也不应该做出这样的事情来,更不应该像现在这样,对受害的邻居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只是一个观点自己无罪,实在说不过去。如果你没钱,只是象征性地赔偿大家一点,然后真诚地和大家道个歉,大家也不会计较,但是你现在感觉是一点事情没有的样子,让大家心里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