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阜阳市颍州区的“怀孕新娘被暴打致昏迷”案(本报曾报道)近日在阜阳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该案提起公诉。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诉讼请求中提出,希望依法判决被告人支付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损失人民币954527元。
2010年6月23日,颍州区程集镇韩庄村的时龙龙与巫凯丽结婚。次日17时许,时龙龙因琐事与巫凯丽在新房发生争执,时龙龙将巫凯丽打昏后逃离现场。当晚10时30分左右,被害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经鉴定,巫凯丽损伤程度属重伤。
2010年6月30日,时龙龙到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公安局投案。2010年7月2日,时龙龙被颍州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5日经颍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颍州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时龙龙因家庭琐事毫无节制殴打被害人,意图杀死被害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在当庭陈述中说,2010年8月27日,被害人因外伤后造成继生性流产,在医院分娩一死男婴。目前,巫凯丽右眼永久性失明,小脑因缺血缺氧时间过长,出现共济失调,终身需护理。由于咬合错位,一日三餐需要别人咀嚼过后喂给她才能进食。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