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1日,省城市民肖先生家突然停电了。一问物业,工作人员说他家欠费了,让他缴了电费,再给他家供电。肖先生再一问才发现,自家的电费是0.85元每度。“民用电不都5毛6吗?这电费是不是太贵了?”
住户:买的是住宅楼,用的是商用电
肖先生家住金寨路姚公庙农贸市场综合楼的五楼住宅区里。他说,他是去年7月收房的,当时就预交了300元水电费,随后还交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一共1300元都没有退回,物业就是从这些钱里扣的电费。“大概扣到前天,钱不够了,就断了我家的电。”
同物业交涉后,物业给肖先生家供了电,但让他赶紧缴费。缴费的时候,肖先生才知道自己的电费是每度0.85元,而不是一般民用电的0.56元。
“物业告诉我,房子是公寓楼,电费跟普通住宅不一样。”但在他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指出,该房屋的使用性质为住宅。
物业:就算电表出户也还是商用电
记者咨询了合肥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该综合楼不是他们的直系用户,电费收取事宜要问物业。
“我们是自管电,物业买的高价电,买来就9毛多了。我们规定住宅户每度电0.85元,经营户每度1.2元。”综合楼里的源发物业一李姓工作人员称,这里规划的是公寓综合楼,可住家可办公。业主的房产证没有办下来,电表没有出户,用的都是物业买来的电。
“但规划局就这样规划的,即使以后出户了,从自管电变成直管电,住宅户用的还是商业用电。”该工作人员称。
记者采访了当初交房的负责人刘先生。他说,过去没有查询规划设计,去年查了规划后发现,这个综合楼就是公寓式办公,既能作住宅也能当办公用。“那业主现在只能用商业电吗?”面对记者质疑,刘先生再次表示:“国家这样规定我也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