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9时45分,备受社会关注的西安大学生药家鑫撞人后刺死伤者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庭审结束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星报综合
药家鑫向被害人家属下跪
庭审现场,法庭拉了警戒线。被害人张妙家人到庭,但药家鑫的父母没能出现在法庭上。受害人张妙家人的代理律师许涛表示,关于民事赔偿,两家仍未达成协议,庭审中将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索赔236640元,精神赔偿30万元。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的时候,药家鑫一直在哭。而在宣读完毕,让被告人药家鑫坐下的瞬间,他突然跪向坐在原告席上的被害人张妙的爱人和父亲,被法警拉起。
庭审中,药家鑫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3份证据,包括药家鑫上学期间的13份奖励,被告人校友、同学、邻居的4份请愿书,请求法庭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证据提交后,被害人张妙的丈夫当庭说:“我不看那个,那都是垃圾!”
律师辩称药家鑫是激情杀人
在庭审过程中,药家鑫说自己从小就被父母寄予厚望,管束极严,每天就是学习、练琴两件事,练得不好就挨打。父亲甚至会把他关到地下室里,只有吃饭才能上楼。所以,他一度有自杀的念头。
药家鑫的律师辩护说,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药家鑫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他的成长道路没有污点,学习优秀,得过各种奖励,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从宽量刑,给他一条改过自新的路。
在庭审过程中,被害人张妙的丈夫当庭痛哭,情绪失控,被法官提醒制止。
药家鑫在最后陈述时说:“我的行为深深地伤害了两个家庭,我和我的父母会尽最大努力赔偿。我会怀着感恩的心,忏悔的心,愿意给张妙的父母养老,给他们当牛做马,祈求他们的宽恕,请给我们一次机会,我对不起他们。我想递交一份悔过书。”随后药家鑫当场提交了悔过书。
虽有自首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西安市检察院指控,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药家鑫驾驶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驾驶电动车的张妙,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就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10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西安市检察院认为,药家鑫因开车肇事撞人,又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按《刑法》有关条款,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药家鑫辩护律师对故意杀人无异议,但要求以自首情节和心理抑郁导致激情杀人请求法庭从轻判决。检察机关则认为药家鑫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一审结束,法官宣布本案经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