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慕容雪村、韩寒、郭敬明、贾平凹、麦家、南派三叔、阎连科、当年明月、石康、方舟子、熊召政、李银河、冯唐、蒋方舟等近50位作家联合署名发布《三一五讨百度书》,言辞激烈,认为百度偷走了作家的作品、权利、财物,使百度文库成为贼赃的市场。
要说在目前,百度在国内搜索领域的寡头地位毋庸置疑。打开百度文库的页面,它已俨然从一个网络服务提供商变成一个内容服务提供商。为网络盗版、侵权提供着最好和最权威的平台。
在不少人的理解中,网络阅读应当是免费的,也确实存在一些作者授权给网站,让读者免费阅读的行为。因为网络的流传面广,对书籍起到一定的促销和提高知名度的作用。但总觉得,这种免费阅读的前提是必须取得作者授权,这是常识,也是底线。
最重要的是,百度文库做的是一种商业行为:表面为读者免费阅读服务,可主要是采取吸引读者来招广告商的方法。试问,有哪种商业行为不能收费呢?
无独有偶,继“四大”国际唱片公司、国际唱片协会、北京十三月唱片携27位原创音乐人、盛大文学及3月15日刚发生的“贾平凹、韩寒等50位作家联手维权”都剑指百度后,中国音协也发布了《抗议百度公开信》,就百度提供“深度链接”进行抗议。
可见,百度的行为不是偶而为之,可就是拿它的侵权行为没办法,究竟是为什么呢?这也说明,中国的互联网发展至今,企业的道德观念、法律意识、诚信问题会越来越多地暴露出来。而重要的是,我们要有法可依,从根源上去掐断它的脉络。
如果说,一旦知识产权得不到保护,任何创新都被剽窃、被侵权,还有谁来创新?一个没有创新力的民族,肯定是无法向前走的。所以说,只有作家的合法权利得到解决,中国创意产业才能真正繁荣。
维护权利最终还是要靠自身,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应当逐渐有意识、有勇气、有能力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这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只希望,作家的“讨”百度不要再次不了了之,这会让书业极有可能成为数字化浪潮中被摧毁的又一产业。 张亚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