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市民素质,建设幸福城市,武汉市首次公布了首批乱闯红灯、乱停车辆、乱穿马路、乱扔垃圾的市民名单。据了解,以后武汉市将每周曝光这些陋习的市民各10名。(3月19日《武汉晚报》)
乱闯红灯、乱丢垃圾影响交通安全和城市的形象,对这种不文明行为无疑要坚决治理。但公布不文明市民名单和照片则值得商榷。,
市民乱闯红灯、乱丢垃圾的确是不顾脸面、不讲自尊,但我们也不该因此就伤其脸面和自尊。俗话说,伤人不伤心,打人不打脸。名单和照片被曝光,市民还有何脸面面对同事和熟人,在单位还怎么工作,还怎么与人交往?这种伤人脸面和自尊的曝光,还谈什么文明,甚至可以说本身就不文明。况且,公民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受法律的保护,谁也无权随便曝光市民的照片,更不能损害公民的名誉。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曝光有着违法之嫌,不足取。
曝光市民名单和照片,也未必就是治理不文明行为的有效办法。曝光除了能让人丢脸、献丑之外,并无实际的作用和效果。对于知耻而后改的市民来说,这一招或许有效。如果是不以为然的市民,曝光又能起到什么作用,还不是照样表现出不文明的行为。说不定有的还会产生逆反心理,表现出更多的行为不文明,这并非没有可能。
乱闯红灯、乱丢垃圾缘于市民的内在素质问题,以及城市管理问题,不是“内病外治”的曝光就能改变的。改变市民的不文明习惯,还应以有形的教育为好,比如:在市民中经常性地开展做文明人、当文明户的“文明之星”的评比,形成守法规、讲文明的社会氛围,以此提高市民的素质。同时,可以对不文明市民进行劝导、警告,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下达处罚通知书,以法律法规进行治安和经济处罚。总之,要依法、以文明的方式治理,不能以不文明对待不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