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他暗示我,我也不会动手”
狂奔百米血路 小伙殒命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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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楼道缚尸案”二审,两被告庭上相互指责
“不是他暗示我,我也不会动手”

李绪好 陶庆 记者 雷强 文/图
 

“当时下楼的时候是王海磊走在最前面,他回头借口找我要烟,悄悄地跟我说动手,然后把装有绳子的塑料袋递到了我手上。”听到沈福祥的说法,王海磊一下子从被告席上站了起来,大声说道,“沈福祥!你摸着良心说话,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昨日上午,合肥“楼道缚尸案”在省高院二审开庭,庭审中,两名被告人就谁主使的问题,爆发激烈争论。

为翻赌本挑熟人下毒手

2010年7月14日凌晨1时许,因赌博输钱而又急于翻本的王海磊与家里急需用钱的沈福祥,携带事先准备的绳子、钢管、手套等作案工具,至刘某在合肥市戴安桥附近的租房处,准备将刘某杀害后抢劫其钱财。凌晨2时许,两人离开刘某家。刘某送两人下楼,当走到二楼的楼道时,沈福祥背后用绿色尼龙绳勒住刘某的脖子,将其放倒在地,王海磊压在刘某身上并用戴手套的右手捂住刘某的嘴,致刘某死亡。

在回答法庭讯问时,王海磊表示,之所以选择刘某为作案对象,是因为他和刘某比较熟悉,知道刘某有钱。同时,选择刘的另一个原因是确实找不到别的人选。

公诉人:沈福祥和刘某认识吗?

王海磊:案发前两个月就认识,是我介绍认识的。

公诉人:商议抢劫刘某,是熟人作案,你们想过会出人命吗?

王海磊:没想过杀他,只想把他打晕。

公诉人:作案时,是沈福祥要求用绳索的吗?

王海磊:沈福祥告诉我他当过兵,力气大,会用绳索。

公诉人:抢劫的钱财,你们怎么分?

王海磊:平分。如果不是沈催我动手,我一个人是不会动手的。

抢劫弄钱何谈安慰母亲

昨日上午8:30左右,在省高院审判楼大门刚刚开启时,被害人刘某的亲属及被告人王海磊的亲属便纷纷赶到。还未进入一楼休息区时,两家的数名亲属便开始不停哭泣。此时,一名法官经过旁边时,记者指着其中一名哭泣的老年妇女询问是谁的亲属时,该名法官深叹一口气说:“有区别吗?不管是谁的亲属,谁的母亲,伤害是相同的。”

庭审中,与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王海磊表现不同的是,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沈福祥在庭审中,基本上没有为自己作什么辩护,并表示对一审的判决没有异议,服从判决。

公诉人:为什么要抢劫杀人?

沈福祥:我妈妈说,她两个孩子都不能挣钱,她买了农药,想喝农药死了。所以我想在7月17日回家一趟,安慰妈妈,顺便带点钱回家。

公诉人:选择抢劫对象,是谁先提出来的?

沈福祥:当时我接到妈妈电话时,王海磊就在我身边。是王海磊提出来的。他让我正常工作,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他就通知我。

公诉人:案发前你认识刘某吗?

沈福祥:不认识。杀人是听到王海磊的指令后才动手的。

两被告当庭打“嘴仗”

庭审中,王海磊表示,案发前他在屋内和刘某聊天大约20多分钟,产生了不忍情绪。在起身告辞时,刘某坚持要送他们下楼。“我和沈福祥面对面,他对我摆了摆头,我认为他就是在暗示我,于是我就说了声‘动手’。”在杀死刘某后,王海磊又上楼拿走了刘某的挎包,挎包里有现金和银行卡、手机等物件。后在王的指示下,沈用刘某的招商银行卡取款1万元。

对于王海磊的说法,沈福祥当庭表示反对,声称是王让他动手的。“当时下楼的时候是王海磊走在最前面,他回头借口找我要烟,悄悄地跟我说动手,然后把装有绳子的塑料袋递到了我手上。”

听到沈福祥的说法,王海磊一下子从被告席上站了起来,高高地举起自己的右手,朝着沈大声说道:“我对天发誓,我说的都是实话,沈福祥!你摸着良心说话,当时到底是怎么回事!”

上诉重点是希望免死

庭审中,王海磊表示,在案发前,2010年7月12日沈接到电话说家里要钱,而王认为这是沈在催促他尽早动手。同时,王认为,刘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沈用绳索勒死被害人刘某,该案不应该分主次,两人应共同承担法律后果。

王海磊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王海磊在被抓获之后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给被害人家人6万元的赔偿,表现出了悔罪态度。希望二审判处王海磊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对此,公诉人认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王海磊在案件中起主导作用,王多次提议,并多次选取作案对象,犯罪事实清楚,希望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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