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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将推明码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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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3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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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将推明码实价
标价不得超过申报价
 

15日,中消协联合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宣布在大型连锁超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等四大领域推行明码实价。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近期还将推出商品房明码实价管理规定,商品房将实行一套一标价,其标价不得超过申报备案价格。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表示,国家发改委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关于要求商品房明码实价的相关规定,将在近期推出。按照规定,开发商必须一次性公布房源,每一套商品房、代办业务的费用和物业费用都必须明码实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再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许昆林表示,开发商可以在标价的基础上打折、降价,但标价不得超过申报备案的价格。只有再申报备案价格后,才能根据再备案的价格更改。

据了解,两部门此次推行明码实价将按照因势利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等原则,率先在四大领域推行明码实价。

这四大领域包括价格收费实行政府管制的行业和部门,如电力、公共交通、医药、教育、景点等;内部管理比较规范、自我约束能力较强的行业和部门,如大型连锁超市、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金银饰品、烟草、餐饮等;大型商场的部分柜台或品牌专柜;中心城市、经济发达地区和市场监管工作较好的地区。

许昆林表示,明码实价不会搞一刀切,条件成熟的领域就会推行,慢慢改变消费者议价的习惯。企业应按承诺去做,并接受大众监督。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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