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遗失’了这么久,如今一句‘快递找到了’,承诺的话就不算数了,太气人了!”昨日,市民毛女士致电本报反映,韵达快递先是“遗失”了她的快递,提出“赔偿300元”,可随后又称“快递找到了”,“赔偿300元”的提议也随之作罢。
市民
一句“快递找到了”,300元赔偿不算数了
据市民毛女士介绍,她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2月22日,她将一份保险合同快递给南京的客户,“合同需要客户签字并寄回回执。”为了保证回执尽快寄回,她在寄出快递时,顺便支付了寄回的邮费。
2月24日,客户收到快递,当即签好字并寄回回执。三天后,毛女士查询发现,快递还没到合肥。她耐心等到3月10号,快递还是没到,她感觉有些不对劲,“难道快递丢了”,她赶紧询问了快递公司,果不其然,对方称“快递丢了。”
“回执丢了,保险没有效力,客户随时可以宣布保险无效。”毛女士说,回执一直没有按时寄到,公司每天要收取她20元罚款,算到现在,光罚款就好几百元了。而为了向客户说明情况,她还特地去了一趟南京,这些天,为了这事,她是“破财”又操心。
为了能讨个说法,她找到快递公司,一位余姓负责人表示,可以赔偿300元。为了以防万一,该负责人还写下了一纸欠条。可没想到,前天晚上,快递公司却通知她“快递找到了”,赔偿不算数了,“快递公司的处理方式,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快递
既然“快递找到了”,赔偿也就没法兑现了
毛女士说,快递公司不能说不赔偿就不赔偿了,毕竟这事给她造成很大影响。随后,记者找到该余姓负责人,他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快递遗失一般只赔偿三倍邮费,当时是考虑到“快递遗失”给毛女士造成比较大影响,才提出“赔偿300元”,“现在快递找到了,不存在遗失一说,赔偿也就没法兑现了”。
律师
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如今快递公司拒绝履行赔偿承诺,毛女士该如何是好呢?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的黄莉莉律师表示,毛女士可以以欠条作为依据,主张自己的赔偿要求,最好提供误工证明、交通费票据等等因对方行为给其造成损失的证据,“建议她最好先和对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话,她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