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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全面启动公房公开招租
机关事业单位“按兵不动”者将被追责
实习生 童庆云 记者 刘甜甜
 

星报讯 同一套事业单位产权的公房,对外招租时却出现了两份“阴阳合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种情形倘若出现在合肥市,结果就是两个字:法办!昨天上午,记者从合肥市召开的全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公开招租暨规范管理工作会议上得知,该市今年的公房清理工作正式启动。

“按兵不动”者,追责!

记者在会议现场采访时得知,合肥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产共涉及101家行政事业单位。自2010年3月开始,该市开始实行宜卖则卖、宜租则租的原则,对到期公房实行公开招租。今年还有23家单位、46处房产将到期,即将采取公开招租。对此,合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雍成瀚在会上明确指出:当前公房清理工作的核心问题是责任主体不明而引发的,必须明确“腾空清场”涉及的相关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

“目前还有很多单位‘按兵不动’,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腾空清场’,这当中多数问题都是产权单位的问题,产权单位要和承租户达成协议,按时‘腾空清场’,实行公开招租。对于同一出租房屋出现两份或多份合同的‘阴阳合同’情况,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必须严肃依法查处。”雍成瀚说道。

“腾空清场”三步走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腾空清场”组织实施程序如下:

第一步:清场告知。经出租房产腾空清理领导小组同意,由合肥市财政局印发“腾空清场”通知,告知市直相关行政事业单位(产权单位)限期腾空出租房产。

第二步:腾空移交。市直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在出租房产“腾空清场”后,及时与市财政局办理腾空后出租房产的移交。对合同到期拒不“腾空清场”的原承租人,由产权单位向出租房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步:强制执行。各出租房产所在地法院按照强制执行程序,先予执行,依法对拒不腾空房产的原承租户采取强制搬离腾空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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