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视机“穿上马甲”卖几百元
合肥公布“双十大”典型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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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布“双十大”典型维权案例
合肥市消协借本报提醒消费者:遇到商家“不讲理”,要勇于维权
记者 李皖婷
 

星报讯 昨天,合肥市工商局和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分别发布了2010年十大典型打假维权案例。记者同时了解到,3月15日当天,合肥市工商局和消协将在信地美凯龙广场召开合肥市2011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现场为消费者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服务。

美容院按摩师变身“专家”

桂女士在合肥市太阳城某美容美体店治疗痤疮时,听从工作人员的劝说,请“专家”治疗乳腺小叶增生。没想到花费四五万元后,不仅小叶增生的症状没有改善,痤疮反而更加严重。后她发现所谓“专家”竟然是该美容店的一名按摩师。

后经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美容店退还桂女士护理费10000元,并退还剩余产品。

保健品违规宣传治疗功能

患有二型糖尿病并发视网膜病变的殷先生,花了约2100元买了几个疗程的清华眼宝,贴了一年时间,但仍不见好转。后到医院检查,经诊断,其患有二型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如不及时手术,眼睛会失明。

消协调查认为清华眼宝是保健品,不是药品,促销人员却宣称其有治疗功能,误导消费者,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最终经销商退还2100元给殷先生。

建材市场变更合同约定价

孙先生在某大型建材市场购买瓷砖,价格为9.6元/块。 当孙先生要求送货时,该建材市场销售人员以所签订的价格有误为由拒绝送货,并称该型号瓷砖实际价应为31元/块,要求孙先生补足差价才能送货。

消协认为,该建材销售商负责人所称在签订合同时弄错了价格,系自己过错所致,拒绝送货,单方变价是违反其合同义务的。经调解,最后双方以14元/块的价格成交,建材市场按时给孙先生送了货。

合肥市消协借本报提醒消费者,遇到侵犯商家“不讲理”的行为时,切勿忍气吞声,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是应该勇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权的消费者越来越多,‘不规矩’的商家就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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