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前天下午,市民李女士带着宝宝去合肥一广场玩耍,可小宝宝不慎被“热”窨井盖烫伤。
据李女士回忆,宝宝当时玩得正起劲,突然听到孩子"哇“地”一声,她上前一看,孩子的手上已经多出十几个小水泡。这时她才注意到脚下是一个窨井盖,原来是孩子在窨井盖边玩耍被烫伤了。她用手试探一下,发现窨井盖的温度很高。“窨井盖是供热部门设置的,旁边也没有警示标志,我也没留意,致使孩子受了伤。到医院治疗以后,医生说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好。这样的窨井盖旁应该设置一个警示标志,以免有人再被烫伤。”
随后,记者致电962666冷暖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此类窨井盖上都印有“注意烫伤”字样,“而且窨井盖一般都会有热气冒出,所以一般人看到热气便知道温度高,需要远离。”他提醒市民,带孩子外出时,一定要留意此类窨井盖,避免宝宝烫伤。对于李女士竖立警示标志的建议,他表示,将会向领导反映。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的黄莉莉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之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人一方可先与该供暖窨井盖的管理人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未果,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供暖窨井盖的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