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鼓励中国公民依法收养孤儿,为依法收养的孤儿提供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在内的一切便利条件;依法惩治侵害孤儿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除对国务院文件有关条款细化以外,还结合安徽实际,作出一些新的规定。
收养孤儿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寄养家庭有收养意愿的,优先为其办理收养手续。中国公民从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残疾孤儿的,优先享受现行康复政策。中国公民从儿童福利机构收养孤儿的,儿童福利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通知》规定,鼓励中国公民依法收养孤儿,并为依法收养的孤儿提供包括户口登记、户口迁移在内的一切便利条件。
孤儿成年后的安置各有不同
《通知》对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孤儿成年后的安置做了详细规定。
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的孤儿年满18周岁后,由送养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优先扶持就业;不能确定送养地的,由儿童福利机构所属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优先扶持就业;属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的,由市级人民政府指定县级人民政府给予优先扶持就业。身体残疾、无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的成年孤儿,从儿童福利机构转入其他社会福利机构,按照城市“三无”对象供养政策予以安置。
在校就读的成年孤儿,由儿童福利机构继续供养至毕业,毕业后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安置;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和劳动就业能力,但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得生活保障且自愿要求安置的,经儿童福利机构组织评估确认、签订离院协议后予以安置。
拐卖孤儿、遗弃婴儿将严处
“严厉打击查处拐卖孤儿、遗弃婴儿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公民私自收养弃婴和儿童的行为。”《通知》明确规定,要严肃查处虐待孤儿及侵占孤儿合法财产的行为,依法惩治组织、威逼、利诱孤儿进行扒窃、盗窃、乞讨牟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解救被胁迫、诱骗、利用的孤儿。
同时还将积极引导法律服务人员为孤儿提供法律服务,对孤儿本人或法定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免于审查其经济困难标准,简化程序,快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