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搜身太欺客 假药买卖害死人
2011年3月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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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3·15”,看2010年经典维权案例
超市搜身太欺客 假药买卖害死人

 

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诸如超市里遭搜身、非法收药、哄抬物价等,这些案例涉及人格尊严、生命健康,事关百姓民生、社会和谐,本报曾多次予以重点关注。

如果您在生活中购买假冒伪劣产品,或者遭遇消费欺诈,需要维权等,可向本报反映,也可向有关省直单位申(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如下:

省卫生厅:0551—2601509(工作时间)、2601930(非工作时间)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2365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551—2999333     省物价局:12358

省烟草专卖局:12313        省消费者协会:0551—4663315

关键词 

人格尊严

事件回放:2010年5月,合肥市民王先生2007年在合肥巢湖路某药房购药时,办理了一张会员卡。2010年5月21日,王先生再次购药时意外发现药店将其会员卡登记姓名写成“王八”。

王先生认为“王八”一词在我国的传统语义环境中具有侮辱之意,遂与药房交涉,要求赔礼道歉并给予精神赔偿,被拒绝。

处理结果:经合肥市消协调解,该药房一次性赔偿王先生精神损害赔偿金3200元。

点评:“士可杀不可辱”,碰到践踏人格尊严的,咱坚决不答应!

关键词

超市搜身

事件回放:2010年4月8日,宣城市消费者石某在某超市购物结账时,因嫌商品价格不愿购买,随手将物品放在就近的收银台旁的货架上准备离开,可还未出超市就被多名超市工作人员拦住并被强行搜身。石某感到人身权利受到侵害,事后多次与该商场联系,要求相关人员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的要求始终未得到答复。

处理结果:宣城市消协受理投诉后,某超市调取监控录像,但店方称监控录像已遗失不予提供。经消协多次协调,最终经营者向石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

点评:我又没犯法,凭啥搜我身?要是遇到这种事,一定要调监控录像出来说清楚,必须的!

关键词

玉器太“专业”

事件回放:2010年11月17日,淮北市消协受理消费者许某投诉称,自己在淮北市某商场以6500元的优惠价格购买一块“和田玉”,玉石附有相应的鉴定证书。但是经过一个多月的佩戴,许某发现玉石表面的光泽、颜色均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怀疑其购买的不是真正的和田玉,找行家鉴别后认定为“青海玉”。许某感觉上当受骗,遂找商家要求补偿损失。可是商家坚持出售的玉石经过鉴定,鉴定证书上标注为“和田玉”,并没有欺骗消费者。

处理结果:淮北市消协调查后发现,由于玉石市场法制不健全,业内认为并非只有产自新疆和田的玉石被称为和田玉,只要玉石所包含的成分达到一定的指标或者数值,即使不是出自和田,例如青海玉、俄罗斯玉也可统称为“和田玉”。而许某购买的这块玉石为青海玉的可能性极大,虽业内统称“和田玉”,但不是消费者选择的那种,商家应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对于这种说法商家也予以认可。经过调解,最终商家为许某换取了6500元的黄金首饰。

点评:古玩市场水太深,要是没点水平,还是别去趟这浑水了。

关键词

展销会欺诈

事件回放:2010年11月18日,肥西县消协受理了30位老人投诉,称其前一天在肥西县××宾馆举行的“某知名品牌豆浆机展销会”推出350元认购豆浆机活动,由展销人员开具收条,并承诺第二天即返还350元现金以及更多礼品赠送。30位老人各缴纳了350元认购款。然而次日当他们来到××宾馆时,展销人员已不见踪影。

处理结果:肥西县消协调查发现,该展销会未在工商部门备案,属于无证经营。由于展销会主办者已无法找到,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应由宾馆承担。经调解,提供展销场地的××宾馆赔偿每位老人350元,共计10150元。

点评:老年人似乎特别容易被展销会上说得天花乱坠的工作人员“忽悠”,叫几声“阿姨”就觉得对方值得信任。不过以后还真得留神,万一展销会撤展了,售后你哪地儿去找?

关键词

非法收药

事件回放: 2010年3月,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于2010年7月9日晚侦破了由彭城、刘永非法收购药品犯罪团伙案件。现场抓获葛绍飞一人,查获尚未销售的“步长脑心通”、“通心络胶”、“芬必得”等92个品种193批次的药品(经鉴定价值95104.00元)。经公安机关侦查,查获的证据证明该团伙将非法收购的药品销往河南等地,涉案药品案值达230万余元。

处理结果:彭城、葛绍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年(缓刑),刘永、王雪峰分别判处拘役,并处以不同金额的罚金,作案面包车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点评:街头那些随处可见的“收药”的牌子,消费者可别因为一时的贪念把药品卖给他们,不然他们犯法,自己也是“从犯”哦!

关键词

假避孕药

事件回放:2010年元月19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接韩某举报,称其在某药业集团安徽办事处业务员郭某手中购买了2000盒左炔诺孕酮片,怀疑为假药,同时提供了药品一盒。经调查核实,该左炔诺孕酮片为假药。最终在刘某经营的旅店内,查获尚未售出的假药1650盒,同时将某药店尚未售出的500盒假药全部追回,经抽样送检,检验结果全部为假药。

处理结果:非法销售假冒计生药品左炔诺孕酮片数额巨大、情况严重,给社会造成了巨大危害,已触犯刑律,已将此案移送至合肥市公安局查处。

点评:现在的药盒上很多都有防伪编码,买了药记得拨打电话查验真伪,要是吃了假药伤害身体,就太不划算了。

关键词

假医疗器械

事件回放:2010年8月18日,砀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砀山县某医院进行检查,在放射科发现富士医用甘式激光胶片没有中文标识,质量可疑,经调查上述胶片系安徽省国怡贸易有限公司销售。执法人员将胶片寄往上海富士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核实,经查上述胶片不是该公司的产品,属于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医院共购进上述胶片1100张,每张使用价格为20.00元。

处理结果:没收违法所得22000.00元,并处以违法所得3倍罚款66000.00元,罚没款合计为88000.00元。

点评:山寨版的激光胶片也敢用,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便宜”,然后最终却得不偿失,制假售假者真是“成也钞票,败也钞票”啊!

关键词

自立项目乱收费

事件回放:青阳县杨田镇仙梅村卫生室向患者收取门诊观察费、挂号费、出诊费等费用。同时在2010年9月,合肥大地幼儿园也违反合肥市物价局的规定,向13位家长以30元/人收取接送卡费。

处理结果:予以行政处罚。

点评:物价局早有规定,各级各类幼儿园除按规定收取保育教育费、代收伙食费外,不得再以各种名义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关键词

哄抬物价

事件回放: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7日,参加了第一届全国绿豆市场产销行情研讨会。会议捏造散布绿豆大幅减产等涨价信息,分析预测了2009年-2010年全国绿豆价格走势,统一并形成了绿豆涨价共识,对全国绿豆市场价格的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处理结果:省物价局对该公司提出了书面告诫。

点评:市场调节价虽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应状况自主制定,但也不能相互串通、捏造、囤积居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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