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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不敷出”岂能成物业“出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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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多户居民被物业抛弃22天
“入不敷出”岂能成物业“出走”理由?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慧森·亲亲家园小区,在合肥市潜山北路与史河路交叉口,这里的180多户居民,已22天没看到物业。2月初,负责该小区的龙禹物业,向家家景园社居委交了份收费总结之后,就从小区“消失”了。昨日,本报记者亲历了蜀山区住建局、五里墩街道、家家景园社居委和开发商合肥慧森置业为该小区物业“会诊”的过程。

质疑: 收不到费,就可以出走?

在家家景园社居委出示龙禹物业递交的收费总结中,龙禹物业提出,亲亲家园小区3栋多层、1栋小高层,但是因有长期的空置房、有部分房屋渗水、部分是回迁房等原因一直收不齐物业费。2010年,龙禹物业收取物业费87343元,但是扣除管理人员工资69558元、维修费用9837元、物业办公费用11036.8元、生活垃圾费9600元,还亏损12688.8元。龙禹物业已经“入不敷出”,所以定于2月15日撤出小区。

收不足费用就可以随意撤离吗?昨日,蜀山区住建局提出:“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龙禹物业要撤离,也须在小区内向业主公告,并且同时向市房产局和街道告知解除合同,在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聘请新的物业公司,正式做移交之后,才可以撤离。”

合肥慧森置业也表示,龙禹物业递交的收支也是片面说法,必须再清算。昨日下午1:00左右,合肥慧森置业才收到龙禹物业快递的该小区其他资料。

呼吁:“管”物业,不能只“救火”

截至记者发稿时,龙禹物业仍然没有回音。

五里墩街道和蜀山区住建局认为:亲亲家园的物业管理,不能因龙禹物业的出走而停滞,在已具备成立业委会的前提下,应该立即成立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

蜀山区住建局表示,如果龙禹物业再不“回头”,只能请合肥市房管局对其约谈。

五里墩街道和家家景园社居委则提出“担心”,在合肥尚没有法规对业委会明确定位、业委会只能靠“热心人”来支持的前提下,亲亲家园能否按时成立业委会,仍是个问号。合肥的物业管理在出事前就“灭火”,是所有在场人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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