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今年3月1日~6月20日合肥将开展1.5万户参保单位的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工作。对少报、漏报和瞒报缴费人数和基数的单位,经查实后将依照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此次社保稽核工作,合肥市人社局介绍道:社保稽核范围是全市所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单位。
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已确定: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0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据悉,对于社保稽核工作合肥市社保服务中心二楼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申报承诺书》经法人签章后可自主申报缴费基数。合肥市下半年将开展实地稽核。据悉,参保单位可于3月1日~3月18日到合肥市社保服务中心二楼领资料,也可通过《合肥人社网》下载。3月21日~6月20日申报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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