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十年的“乡巴佬”卤味,到底是一种口味还是一个注册商标呢?记者昨天穿梭于合肥的大街小巷,竟然买回来一堆不同厂家生产的“乡巴(吧)佬”卤味;而真正的“乡巴佬”,早在2004年就已被温州市苍南县天和食品厂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为第29类注册商标,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然而让记者惊诧的是,买回来的一堆“乡巴(吧)佬”,竟然无一是该厂家生产的……
市民质疑:挺有名的“乡巴佬”到底有几种?
市民陶先生拨打本报的维权热线,称自己的儿子经常在学校门口的小商店买“乡巴佬”鸡腿吃。“可奇怪的是,好几次的包装都不一样,牌子也不同。”陶先生说,不仅牌子很杂,有些鸡腿的包装上连生产日期都没有,“我记得‘乡巴佬’好像是个挺有名的牌子啊,怎么会这么不规范呢?”
陶先生的疑问让记者也很纳闷。记者随即登录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网站,查询后得知,“乡巴佬”在2004年就已被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天和食品厂报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为第29类注册商标,享有该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其所经营的商品主要为“鸡;鸡腿;鸡翅;鸡蛋;鸡爪等”。查询页面上显示,该商标的专用权期限为“2004年1月28日至2014年1月27日”。
如此看来,“乡巴佬”早已“名花有主”,那陶先生所说的“不同牌子”的“乡巴佬”又是怎么回事呢?合肥市面上到底有没有这些“乡巴佬”的踪迹呢?记者昨天进行了走访,其结果着实将记者“雷”了一把。
记者走访:市场销售形形色色的“乡巴佬”
走访了合肥的大街小巷,记者发现几乎每个超市里,都有“乡巴佬”的身影,有的是“乡巴佬”,有的则是“乡吧佬”,其种类更是涉及了鸡爪、鸡腿、鸭腿、鸡蛋、猪蹄……乍一看似乎都是名牌产品,可是仔细一看,记者却发现了其中奥秘——包装顶端无一例外将“乡巴(吧)佬”三字放大,却把自己的注册商标诸如“美仔”、“振兴”、“香发童子”等弱化处理,字体很小,消费者若不留神,很容易只注意“乡巴(吧)佬”三个大字。
而在长江东路上的一家大型批发市场里,数十家“温州乡巴佬总代理”更是充斥了整条街道。而让记者哭笑不得的是,这些所谓的“温州乡巴佬”居然来自全国多个省市,山东、江苏、河北、安徽等等不一而足,唯独没看见正宗的“乡巴佬”。
在一家店铺里,记者看到了一种的确来自苍南县的“乡吧佬”;只不过生产厂家不是天和食品厂,而是极其相近的“天旺食品有限公司”。记者随后与老板进行了如下对话:
记者:老板,这“乡吧佬”是哪里的?
老板:温州苍南的。
记者(拿起一袋产自山东的):那这个是怎么回事啊?怎么还有别的厂家生产的?
老板:有好几个生产地点的嘛!你放心,我这里是温州总代理,不会有问题的。
省工商局:“傍名牌”是赤裸裸的侵权行为
记者昨天从省工商局了解到,这些不同品牌的“乡巴(吧)佬”其实是打了“擦边球”,就是模仿著名商标,使消费者误认是著名商标而购买,也就是常说的“傍名牌”行为。“刻意将‘乡巴(吧)佬’三字放大,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傍名牌’就是赤裸裸的侵权行为。”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王朝忠告诉记者。而记者也了解到,有些“傍名牌”的食品由一些小厂生产,其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所以,小记友情提醒,为了大家身体健康,“傍名牌”产品还是少买为妙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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