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合肥市东方商城中小户业主,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现恳求媒体为我们讨个公道。”近日,本报接到一份东方商城中小业主投诉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的材料。材料上称,东方商城业主委员会成立违规,广大业主想重新改选业主委员会遭物业拒绝,大多数业主权益得不到保障。
经营户:“这里的管理有点乱”
根据材料中反映的情况,记者于25日上午赶往东方商城一探究竟。记者在商城二楼的北面看到了一道紧锁的大铁门,门上方的墙上红笔粗体写着“业主委员会”的字样,“我们去年看见过几个人在里面呆过几天,近一年多来再也没打开过,业主委员会据说都是物业公司自己人。”旁边做生意的店主告诉记者。
“这里就一个字,乱!”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爷告诉记者。“在这里已经呆了将近十多年了,现在生意越来越不行了。”
旁边一位灯饰经营店的大姐指着旁边的楼梯道:“一下雨,雨水顺着上面的楼梯淋下来。”记者看到楼梯口上面有斑斑点点的流水痕迹。这位大姐告诉记者,物业来维修过,是用水泥直接糊,没有解决根本问题。
业主:“我们的权益没有保障”
记者根据材料反映的情况,联系到一位东方商城业主,他告诉记者,2008年8月,相关部门将东方商城整体移交、业主自治,仓促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并指定九个大户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200多中小业主一个不要),同时指出商城以后发生的一切,由业主大会协商解决。这些业主委员会成员其实和物业方面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以一直没能站在广大业主利益方面,没能真正代表业主的声音。
该业主告诉记者,物业方面收支不透明,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一直空着,没有起到监督和维护业主利益的作用。同时他还告诉记者,商城所有的公共部位,每年租金都归物业收取,每处每年租价多少从不开业主大会协商决定。业主们多方反映,也无人过问。所以广大业主才本着实际情况要求改选现在的业主委员会。
物业:“我们的做法没问题”
记者随后采访了东方商城物业公司的副总经理徐某。徐某首先拿出了一份法律文件,这是一份2011年1月7日瑶海区法院关于42名业主状告物业的一份判决书。“我们胜诉了,这足以证明我们是正确并合法的。”当记者提起,有业主质疑业主委员会没有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这一途径成立时,徐某说:“我们当时开了,只是很多业主没来参加。”
“我们该公示的公示,对于业主不合理的要求我们会拒绝,这一切都是工作需要。”当被提及业主委员会的大门一直紧锁,业主委员会不代表大多数业主意见时,徐某表示自己并不清楚这些事。
律师:业委会不作为,可要求改选
业主委员会应该是整合广大业主的共同意愿,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有效组织形式。但东方商城的不少业主认为,他们的业主委员会没有建立在为广大业主争取利益的前提下,是“违规存在”,所以要求改选。
对此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秦煜律师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只要有20%以上的业主愿意改选,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并在大会上就有关改选事宜进行协商,最后通过所属辖区政府部门,要求改选或者换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