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该市2011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开始上报。
据介绍,该市2011年毕业且参加了2010年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普通高中学生均要上报,依照要求,学生上机描述实证材料必须严格对照评价标准进行,填写的实证材料描述每一基础性发展目标限一条,每条控制在30字以内。同时,实证材料描述必须明确时间、事项等具体内容,凡直接套用评价测评点或出现空泛描述(如团结同学等)、随意性描述,一经发现视为评价不合格。
该市教育局明确,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安徽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规定的评价标准审核、抽查实证材料,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凡省、市级抽查实证材料不合格者,直接视为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多元评价,学校总体评价上报结束后,补报评价数据,其评价结果在C等以上的必须提供班级互评记录和实证材料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否则所有评价结果一律视为C等。
依照规定,被评为A等(优秀)的学生必须具备相应标准的实证材料。
借读生的评价由借读学校组织开展,评价结果由借读学校通过网络上报。
依照今年该市时间安排,学校将在3月20日前完成学校评价及上报工作。合肥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价信息填报的准确性,特别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要确保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学生高考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