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本报连续刊登了《十大开车陋习,你有几条》、《对照开车陋习,驾驶员们也有话说》等系列稿件后,社会反响强烈,广大热心读者纷纷来电献计献策,并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昨日,记者采访了合肥市交警部门,倾听作为日常道路交通管理者的心声,并梳理了近年来因不文明行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道路安全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从而在社会上营造文明出行的理念。”合肥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芮峰说。如果您对我们的报道有什么看法,可以拨打我们的新闻热线0551-2620110或登录本报星空社区www.xksq.net,与我们互动交流。
合肥去年 车祸夺命三百人
合肥市交警支队的数据显示,2010年1月至12月间,合肥全市(含市区、高速、三县)共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677起,死亡300人,受伤677人,直接经济损失368.6万,死亡人数同比下降0.99%。
“由于驾驶员不文明驾驶或者非机动车、行人不遵守交通秩序引发的事故,占所有事故总数的三成以上。”合肥交警支队事故科相关负责人称,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俗称“三小车”)闯红灯、违章变道及占用机动车车道行驶的事故,占涉电动车事故总数的半数以上。
日均18起交通事故
其实一半可避免
2011年2月1日~2月24日,合肥120急救中心共接到合肥市内的车祸报警418起,平均每天约18起。“那天晚上我一共出警8次,其中2起为车祸。”合肥市120急救车王医生谈起本周二晚班的经历:“沪陕高速的车祸我印象最深,一辆面包车后胎没气,车上5人全部下车,逗留在高速应急车道,随后一辆大货车呼啸驶来,悲剧发生了,5人被撞后全部当场死亡。”“只要双方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每天18起的车祸至少有一半是可以避免的。”120急救车王医生说。
电动车逆行、行人翻越护栏、司机酒驾、拐弯不让直行、超速驾驶是造成车祸的主要因素。“有时候,不能把车祸的责任完全推给一方,悲剧总是双方合力作用的结果。”王医生说。
驾驶员陋习
酒驾
危险指数:★★★★★
典型案例:2010年11月14日下午5时许,合肥市宿松路合肥传染病医院门前,怀胎近8个月的郭女士和其婆婆一起过马路,手中还推着坐在婴儿车内的13个月大的小侄子。没想到,却被由南向北飞驰而来的黑色尼桑车撞倒在地,肇事司机撞人后迅速逃离现场,后被合肥警方抓获,经检查,酒精血液含量为29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交警分析:公安部规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对饮酒驾车的处罚从扣6分改为扣12分。酒驾致人死亡将承担刑事责任,不能“以钱抵刑”。
超速或者随意掉头
危险指数:★★★★
典型事例:2009年12月21日8时20分,合肥潜山路和淠河路交口附近,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重型货车与一辆由东向西的电动车相撞,电动车车主张某当场死亡。后经警方调查,陈某驾驶重型货车存在超速行为。
交警分析:机动车行驶至交叉路口转弯时,应该减速慢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明确规定,机动车在掉头、转弯、下陡坡时,最高行驶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30公里。
开车听音乐、打手机
危险指数:★★★
典型事例:2010年11月29日,合肥市包河区三河路旁边的一条无名便道上,高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空车加油途中,车辆右后轮挂到7岁小女孩果果(化名),致对方当场死亡。
据目击者介绍,事发时,重型货车司机车内开着喧闹的音乐,根本无暇顾及周围的情况。
交警分析:开车时打电话或听音乐会分散注意力,影响操作,相当危险。
行人陋习
不走斑马线随意穿行
危险指数:★★★★★
典型事例:2009年12月31日11时10分左右,一名行人在徽州大道和福州路交口附近被撞身亡。据警方介绍,事发时,驾驶员杨某驾驶普通货车,沿着徽州大道西侧辅道由北向南超速行驶至福州路交口附近时,恰巧行人李某沿着徽州大道由东向西横穿绿化带,李某当场被撞飞,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交警分析:导致行人不走斑马线随意穿行的原因有多个,但主要是行人的守法意识不高所致。作为与机动车驾驶人同等的交通参与个体,在出行时只考虑个人的方便,眼中没有公共秩序和法规意识,那将彻底破坏这条保护自己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