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2月20日上午10时许,在省城振动大道徐大郢附近的罗岗到合肥东罗东Ⅰ线K1+569公里平交道处,一辆出租车(车牌为皖A80254)在穿越铁路过道线路时,与正在运行的一台机车相撞,造成出租车上后排一名乘客伤重身亡,另四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本报已作详细报道)。上海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派员,会同合肥市安监局和交管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进行了调查。初步查明,事故原因系出租车驾驶员盲目抢越道口所致,驾驶员所在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罗本生)对本起铁路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对此,当事出租车所属的天奥出租车公司业务经理蔡新文认为,调查小组的人员构成不符合规定,应由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等单位派人组成。其还表示:“在此起事故中,铁路部门应负很大责任,事发道口无人看管,长期没有信号灯,机车在行驶过程中也未鸣笛提醒。”
据了解,铁路有关部门将迅速协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早落实专人对该道口实施监护。
当事出租车司机罗本生在这起事故中也身受重伤,昨日记者获悉,其已从脑外科转至胸外科,经过两日的救治,伤者的头部伤情已趋于稳定。罗本生的家人称,针对这一事故结论,将对铁路方提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