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日报》2月21日头版报道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农民赵士友对2010年9月1日起药费的下降,记忆非常深刻。他告诉记者:“8月29日我到医院打点滴,花了80多元;9月1日后,一样的药,一样的量,只花了42元,药费少了一半。”
药价的显著下调得益于安徽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安徽在32个县试点的基础上,在全省108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1263个乡镇卫生院、60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综合改革,2010年9月1日起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安徽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阶段性目标初步实现。目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门诊费、次均住院费平均下降20%以上,群众用药负担明显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