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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的馒头” 何时不带税
城市“贵族化” 原因何在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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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的馒头” 何时不带税

吴 玲
 

如果不是政协委员潘耀民的一份提案,包括很多记者在内都还不知道馒头税,而且馒头税的税率高达17%。潘耀民委员认为,17%的馒头税设置税率过高,既不科学,还增加百姓消费的负担,更不利于食品安全。(2011年2月21日《山东商报》)

所谓的“税馒头”,是指对馒头征收的增值税,目前税率为17%。这就意味着百姓只要买馒头,每1元钱中就有2毛钱的税。为此,潘耀民委员连续三年提交了降低“馒头税”的提案。

征税的目的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国家的税收政策,应该为民利民。而畸高的“馒头税”,最终把负担又转嫁给了消费者,这有悖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政策,有悖于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大政方针政策和关注民生的要义。

在物价普遍上涨的当下,国家通过各种手段平抑物价、稳定物价,并采取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做利民之事,谋为民福祉。有一句人人皆知的话叫做改革发展成果与民同享。如果把“馒头”比作发展成果,那么民众享受的却是“带税的馒头”的苦涩与尴尬。

小小的馒头,却承载着民生之重。畸高的“馒头税”,承载着民生之愁。它凸显的是关注民生的细节被人们所忽视。一面是国家的惠民政策在普度众生;一面是关注民生的细节关爱被一些僵化的陈规戒律所解构,民生实惠从而大打折扣。这对弱势群体来说,不是一个福音,而是一种不和谐的“杂音”。小小馒头,里面有着关爱民生的大文章,关注民生就是要从降低“馒头税”之类的小事做起。改善民生,就是多从惠民的角度出发,不让老百姓“吃亏”,让他们吃上“不带税”的馒头,这才是民生的“富强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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